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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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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阳府〔2005〕128号
【发布日期】 2005-10-17
【实施日期】 2005-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阳府〔2005〕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 现将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市经贸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投资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和劳动安全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迳向上述部门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和劳动安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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