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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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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包府发[2005]59号
【发布日期】
2005-10-17
【实施日期】
2005-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包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驻包部队:
现将市规划局、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10月17日
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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