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包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包府发[2005]59号
【发布日期】 2005-10-17
【实施日期】 2005-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包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驻包部队:
  现将市规划局、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10月17日
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实施意见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