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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关于全省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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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5〕98号
【发布日期】 2005-10-17
【实施日期】 2005-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关于全省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5〕9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省水务局制定的《全省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热带风暴“天鹰”、“韦森特”和强台风“达维”袭击,特别是强台风“达维”给我省造成了严重破坏,很多水利工程设施被毁。抓紧时机开展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我省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灾后自救意义重大。各市、县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按照方案的要求,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保障农民饮水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全面修复水毁工程、维修配套现有灌区水利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展节水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和加固病险水库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开展今冬明春各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海南省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及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治水方针,进一步改善我省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海南省“十五”水利建设规划,以及当前农村水利工作情况,结合我省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及今冬明春农业生产用水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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