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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外地驻津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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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5]094号
【发布日期】 2005-10-18
【实施日期】 2005-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外地驻津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外地驻津办事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十八日

天津市外地驻津办事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地驻津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发挥外地驻津办事机构的作用,促进我市与外地的联系与合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外地驻津办事机构。外地驻津办事机构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驻天津的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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