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关闭矿井监控管理的通知 梅市府[2005]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铁腕整治煤矿安全的重大工作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手段炸封关闭了一大批无证非法、证照不齐、“一证多井”中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经整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为防止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和偷挖偷采现象,切实加强对这些矿井的监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控范围 (一)2005年8月9日开展煤矿停产整治工作以来市政府公布关闭的无证非法、证照不齐、“一证多井”中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经整改验收不合格等关闭煤矿矿井。 (二)2005年8月9日前因各种原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