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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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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发〔2005〕40号
【发布日期】 2005-10-18
【实施日期】 2005-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5〕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第 13届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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