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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州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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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10-18
【实施日期】 2005-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州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5]27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州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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