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州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州政发〔2005〕110号
【发布日期】 2005-10-19
【实施日期】 2005-10-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州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省驻甘南各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我州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5)5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我州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利于摸清全州农业资源状况,进一步制定科学的农牧业生产政策;有利于推动全州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