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阳江电网建设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 阳府〔2005〕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电网建设步伐,把我市电网建设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现代化电网,市政府决定对电网建设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的工作制度,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现就建立阳江电网建设“绿色通道”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工作制度 (一)电网建设“绿色通道”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电网项目(包括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的电网项目和列入市的重点电力项目)建设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时,实行特事特办,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工作制度。 (二)市政府成立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李业明(副市长),副组长:苏玉均(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陈松番(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曾广群(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子荣(市建设局总工程师)、陈正伙(市林业局副局长)、谢克许(市规划局副局长)、莫志辉(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黄善积(市公路局副局长)、于刚(阳江航道局副局长)、赖福康(阳江供电局副局长)、敖振澜(江城区政府副区长)、冼启泰(阳春市副市长)、张厚英(阳东县副县长)、谢国雄(阳西县副县长)、关德荣(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区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林贤超(阳江高新区区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翁文星(岗侨区区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