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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和自动雨量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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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05〕37号
【发布日期】 2005-10-19
【实施日期】 2005-10-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和自动雨量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和自动雨量站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49号)精神和省气象局《河南省自动雨量站业务工作制度(试行)》(豫气发(2005)13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和乡镇自动雨量站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人工影响天气和自动雨量站工作的责任感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影响,水资源短缺问题日趋严重,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径流量明显减少。开发空中水资源不仅是农业抗旱减灾的需要,也是保障水资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对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原崛起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乡镇自动雨量站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科技信息系统的主要内容,加强乡镇自动雨量站的科学管理,对于提高气象预报和预警水平、搞好防灾减灾、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人工影响天气和乡镇自动雨量站事业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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