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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后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教职成〔2005〕215号
【发布日期】 2005-10-19
【实施日期】 2005-10-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后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1号)精神,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根据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后备劳动力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后备劳动力培训是提高社会新增劳动力素质的重要手段,将有利于增强新增劳动力的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有利于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有序转移,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开展后备劳动力培训,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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