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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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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5]53号
【发布日期】
2005-10-19
【实施日期】
2005-10-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国发(2005)28号)精神,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北京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志华副市长任组长,由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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