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05〕121号
【发布日期】 2005-10-19
【实施日期】 2005-10-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5〕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的《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紧落实。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的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张宝顺和省委副书记、代省长于幼军率省考察团赴内蒙河南考察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扎实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决定在全市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这次整治的重点:一是对城市主干道以及赛鱼西路、泉中北路(大连路口至李家庄桥)、李荫路、义平路、义白路、南外环路及周边地区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治理;二是对城市广告牌匾、市政设施进行规范管理;三是整顿城市交通秩序,禁止乱驶、乱停、乱放行为;四是加强城市人行道管理,规范和取缔占道经营行为;五是市容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等。
  二、整治原则
  这次整治遵循专业管理与属地管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尤其是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事项,实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治理。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自己查找,自行处理。平定县、城区、矿区、郊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行政区划内的“脏、乱、差”现象。这次市容环境整治活动,要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城市管理机制的创优创新。
  三、整治目标与责任区分
  (一)城市主要出入口路段及周边环境的治理,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是加强绿化管理,巩固绿化成果,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