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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央空调德州造”创建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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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5〕17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央空调德州造”创建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市中央空调制造业快速健康发展,打造经济增长新优势,市委、市政府确定开展“中央空调德州造”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中央空调制造业发展较快,目前全市中央空调相关生产企业已达65家,个体加工业户1000余家,从业人员4.2万人。2004年中央空调制造行业总资产达到25亿元,完成销售收入40亿元,实现利税4.6亿元,初步形成了德州的特色和优势。但由于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质量不能保证等问题,空调产业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不失时机地开展创建活动,主要是巩固和发挥我市空调产业的聚集优势,更快更好地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配置,提高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培植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和增长点,打造德州城市品牌。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协作,全力开展好创建活动。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合资源、集约经营、提升质量、提高效益为主攻方向,集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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