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质量振兴"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质量振兴"十一五"规划》已经2005年9月12日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十堰市质量振兴"十一五"规划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北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市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质量工作现状 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颁布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改革质量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全面推进质量振兴等一系列工作,建立起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引导、监督和服务,中介技术机构参与,逐步与国际接轨"的质量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手段的各项质量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及服务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但是,目前全市质量工作整体水平还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质量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突出问题。一些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波动较大,尤其是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较低,工业产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较低;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不够健全;工业企业结构单一,以汽配为主导的我市地方工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技术含量低;作为质量基础工作的产品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落后;制假售假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质量竞争已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成为影响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质量是经济的生命,坚持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把质量振兴作为全市一项十分重要、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认真实施。 二、质量振兴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场机制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标准化、计量工作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动技术进步和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为手段,以全面提高质量竞争能力为目标,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健全市场质量规范,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产业质量目标 1、工业产品:汽车工业逐步形成3-5家主业突出、规模较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到2010年,全市主要工业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比例达到半数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及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处于国家领先水平。争创国家级品牌5-8个,省级品牌50个。重点工业企业全部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形成完善、规范的售后服务网络,主要工业产业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农产品:逐步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争取我市八大特色农产业都有标可依,有标可行;加强特色农产品申报认证工作,力争黄姜、茶叶、中药材等一批特色农产品纳入国家原产地域保护名目,全市实现有机农产品 、绿色食品和无公害产品的认证种类达200 个以上。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各种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基地面积达100万亩以上。 3、工程质量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