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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汕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汕头市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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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05]166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汕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汕头市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5]1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制订的《汕头市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

汕头市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粤办明电(2005)248号)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的通知》(粤森防指明电(2005)08号)及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部署,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为期80天的“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有序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领导,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李耿坚任组长,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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