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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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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工商计[2005]159号、杭财企二[2005]875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分管市长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促进我市中介服务业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5]1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5]10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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