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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建设交通委等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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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安监管危化〔2005〕142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建设交通委等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


各区县安监局、建委(建设局)、交通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交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0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本市生产储运轻质燃油,液化石油气等企业储运安全,实现储存容器本质安全,决定在本市生产储运领域,全面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以下简称HAN技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科技兴安”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上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打造“平安上海”,积极创造条件推广应用HAN技术,确保世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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