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2005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鹰潭市2005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月二十日 鹰潭市2005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 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620人(义务兵和复员士官578人、转业士官42人),符合统一分配工作的356人(城镇义务兵和复员士官310人,三等伤残3人,进藏兵1人,转业士官42人),其中中央、省属单位子女174人,地方子女182人;回农村安置264人。为做好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及省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