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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2005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办发〔2005〕55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2005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鹰潭市2005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月二十日

鹰潭市2005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


  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620人(义务兵和复员士官578人、转业士官42人),符合统一分配工作的356人(城镇义务兵和复员士官310人,三等伤残3人,进藏兵1人,转业士官42人),其中中央、省属单位子女174人,地方子女182人;回农村安置264人。为做好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及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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