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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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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5〕36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5)94号)要求,我市确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为做好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清全市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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