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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价格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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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价电〔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价格监管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最近以来,受国际市场原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居高不下的影响,我省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绝大部分地区价格已突破历史最高水平,居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对此反响强烈。为了合理调控液化石油气价格,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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