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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促进上海民办高校教学高地建设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促进上海民办高校教学高地建设的通知
 
 
本市各民办高校:
  为贯彻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民办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自通知之日起,在全市实施民办高校教学高地建设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办高校教学高地建设的目的
  民办高校教学高地建设工程是上海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对民办高校教学工作的择优支持,引导民办高校加强教学内涵建设,促进民办高校不断改善教学条件,使上海民办高校向着定位准确、教学优良、管理规范的方向发展,培养上海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
  二、民办高校教学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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