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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秦皇岛市恶劣天气下经济运行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5]163号
【发布日期】 2005-10-21
【实施日期】 2005-10-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秦皇岛市恶劣天气下经济运行应急预案》的通知
秦政办[2005]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秦皇岛市恶劣天气下经济运行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恶劣天气下经济运行应急预案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为了保障在严重雾、雪、暴雨、大风、严寒、高温等恶劣气候情况下,全市经济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稳定,最大限度地降低恶劣天气对经济运行造成的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经济运行应急工作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立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将经济运行应急处置工作纳入科学化管理轨道,最大限度地化解恶劣天气对经济运行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经济运行应急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进行。贯彻科学监测、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及时反应和快速处置的原则。
  二、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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