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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增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调查单位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21
【实施日期】 2005-10-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增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调查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区统计局及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为使本市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的调查样本代表性更强,更准确地反映各类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中所涉及的投资品和取费项目价格的变动情况,现决定增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调查单位(名单附后),以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政府有关部门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形势的需要。
  此次增补的调查单位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调查企业和其他费用调查单位两部分。其中“其他费用调查”由有关区统计局及有关单位组织填报。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要求,增补的调查单位一是投资额大,二是自行完成施工产值比重较高,三是代表品购进和消耗金额较多的企业,并兼顾本市不同的工程建设项目和经济类型,同时涵盖国家和本市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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