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推进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社会监督、高效推进的原则,大力推进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加快城市化进程,特建立哈尔滨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决策的组织协调,是顺利实施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有效组织保证。 第二章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第三条 统筹论证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阶段性发展目标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研究论证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并按规定程序提交市委、市政府及相关会议审议; (二)统筹规划、分层次管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市、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 (三)对拟定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