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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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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05〕92号
【发布日期】 2005-10-21
【实施日期】 2005-10-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各级工会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精神,结合我省工会工作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入贯彻工会法的重要意义
  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加强工会建设、做好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利益,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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