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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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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147号
【发布日期】 2005-10-21
【实施日期】 2005-10-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积极探索并加快健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仍是当前各级行政机关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和创新确立的行政许可制度,按时完成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的配套制度建设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本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建设的目标

  建立健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应当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全面贯彻“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有效促进行政许可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强化服务、方便基层、方便群众;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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