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6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5〕8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6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编制2006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对2006年经济形势的判断和财政收支政策的调整,按照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建设和谐广东的要求,现就编制2006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