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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政府2006年烤烟生产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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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镇政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5-10-21
【实施日期】 2005-10-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镇雄县人民政府2006年烤烟生产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县烤烟产业,真正达到既要控得住、更要稳得住的要求,使我县烤烟产业进入财政增长、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良性循环轨道,根据市烤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06年烤烟生产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格坚持合同种植,控制生产总量,全面提升烟叶质量,不断增加烟农效益,促进烟农和企业良性互动。要严把合同签订、种植、收购关,加大生产投入,使烤烟生产向二半山及其以下好田好地集中,_向千亩以上种烟大村集中,向种烟大户、种烟能手、种烟高效益户集中。漂浮育苗比例达50%以上,地膜覆盖率达80%以上。
  二、目标任务
  (一)生产收购任务:全县生产收购烟叶28万担。
  (二)等级结构:上等烟比例达到20%以上,下等烟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三)收购等级合格率80%以上,其中上等烟合格率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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