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意见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株政发〔2005〕17号
【发布日期】
2005-10-22
【实施日期】
2005-10-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15号)精神,结合株洲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履行职责,合力做好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要从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