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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制订的救灾防病工作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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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5〕220号
【发布日期】 2005-10-23
【实施日期】 2005-10-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制订的救灾防病工作预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5〕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卫生局制订的《宁德市救灾防病工作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宁德市救灾防病工作预案
我市是台风等各种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为了做好灾中、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参照全省救灾防病预案,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受灾地区的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救灾防病领导机构,把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当地救灾、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工作中去,明确负责人,协调各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做好本辖区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等各项工作。卫生部门要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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