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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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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发[2005]42号
【发布日期】 2005-10-24
【实施日期】 2005-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陇政发[2005]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于2001年7月正式启动。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学习宣传、清理调整、规范运作和强化监管,使审改工作不断深化,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市直部门先后共清理出行政审批等事项558项,保留事项270项。分三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318项,占总数的54%,其中取消135项、下放56项、转中介组织2项、转备案125项,共清理出与行政审批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48项。今年九月份,由李蔚斌副市长带领市政务公开办有关同志赴外考察学习了有关省市组建政务大厅的经验和做法,市级政务大厅正在积极筹建之中。现在,全市已有5个县(区)相继建成了政务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挂牌服务制、责任追究制逐渐推行,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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