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梅河高速公路税收征管及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地税函[2005]592号
【发布日期】 2005-10-24
【实施日期】 2005-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梅河高速公路税收征管及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5]592号


河源、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关于对过桥(路)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5)158号)、《关于明确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