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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切实加强商业设施建设管理的规定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葫政规[2005]7号
【发布日期】 2005-10-24
【实施日期】 2005-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切实加强商业设施建设管理的规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葫芦岛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今年5月下发执行(葫政发[2005]22号)。《规划》提出了我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规划布局、政策措施等具体意见,对于未来十五年科学规范和严格管理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流通服务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解决大中型商业设施过度集中、网点布局散乱、经营管理粗放等问题,现就贯彻执行《规划》相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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