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加油站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规范加油站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