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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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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2005]186号
【发布日期】 2005-10-24
【实施日期】 2005-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秦皇岛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妥善地处置秦皇岛市境内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处置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和3人以上;或重伤11人和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和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和5人以上)。
  二、处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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