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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05]20号
【发布日期】 2005-10-24
【实施日期】 2005-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京政发[2005]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12月31日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全面、高质量地完成农业普查任务,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12月31日开展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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