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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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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综〔2005〕348号
【发布日期】 2005-10-24
【实施日期】 2005-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龙政综〔2005〕3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龙岩市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龙岩市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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