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红河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红河县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红河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云政发(2005)148号)以及2005年9月30日省、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县矿产资源开发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经济发展离不开资源的支撑,资源的承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当前,随着我县经济进入新一轮增长期,资源短缺和经济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高度重视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到目前为止,我县持采矿证矿山共有7个;在我县县域内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设置的勘查项目有28个,勘查面积669.88平方公里,其中:县境内登记的项目17个,面积362.88平方公里;跨县登记的项目11个,面积307平方公里。勘查矿种有金、铜、镍、铅、铁、金红石、蛭石、煤等。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县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开发秩序在一些地区仍然比较混乱,主要突出表现在:无证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持勘查许可证采矿的行为;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矿产资源和破坏矿山环境的行为;探矿权人圈占地盘、不按照勘查设计施工、不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行为;非法转让矿业权的行为;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擅自承包、发包矿产资源的行为;侵犯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勘查、开采的行为;非法审批和处置矿业权的行为等。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矿产品价格的涨跌必然导致勘查开发的冷热。由于当前矿产品价格大幅上扬,诱使各种社会资本投入矿业开发领域,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造成违法违规现象反弹。二是利益分配机制不当。三是法律法规滞后。四是管理方面存在漏洞。面对当前矿业权审批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必要的应变和调控措施,致使上述问题日积月累,形成现在积重难返的局面。 二、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和省、州的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开展我县整顿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