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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强零星税源征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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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2005〕165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强零星税源征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东莞市加强零星税源征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东莞市加强零星税源征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市税收漏征漏管户问题,全面真实地掌握零星小额税源状况,堵塞征管漏洞,建立长期、高效的协税护税机制,实现各项税费的应收尽收,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营造公平、公正的依法治税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在东城区和大朗镇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加强零星税源征管工作。为此,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市、镇区、村(居)三级协管的工作架构。
  (一)成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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