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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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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国税发[2005]144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各隶属海关:
  为适应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改革的需要,大力推进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工作,促进山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现就我省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企业,海关不再核发纸质加工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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