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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敬老院更新改造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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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肥政办发〔2005〕53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敬老院更新改造建设工作的通知
肥政办发〔2005〕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改善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扩大集中供养规模,提高供养水平,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乡镇敬老院更新改造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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