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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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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郑州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居民水产品消费安全,促进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提高水产品质量,根据《郑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5年12月1日起对部分水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现制定郑州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水产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食用安全为目标,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对水产品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实行监控,切实保证对水产品实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测,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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