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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对行政许可事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的申办材料进行调整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防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对行政许可事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的申办材料进行调整的通知
 
 
  为了加强民防工程平战转换管理,我办对行政许可事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的申办材料要求进行了调整。
  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有平战转换工作内容的民防工程必须提供《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以及各类临战封堵(平时使用的出入口、通风口和防护单元隔墙连通口、风管穿墙孔以及上下防护单元相邻楼板孔洞等)的详图、材料表。
  从2005年12月1日起,该事项的申办对象应按调整后的要求向我办报送申办材料。
  调整后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办事须知》以及《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填表说明》请至“民防网”(网址:www.mfb.sh.cn)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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