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皖政〔2005〕10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乡建设发展很快,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是,目前城乡规划和建设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城市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承受能力,提出过高的建设目标;有的规划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违法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村镇规划与管理相对薄弱。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