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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淮南市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活动和小煤矿水害威胁程度评估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秘[2005]100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淮南市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活动和小煤矿水害威胁程度评估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54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要求,市政府成立了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组,对全市小煤矿进行了检查。同时为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全国煤矿水灾事故,特别是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教训,市政府组织专家组对全市小煤矿水害威胁程度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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