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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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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来政发〔2005〕54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 自2004年以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至2005年1月5日,我市共偿还农民工工资1306.90万元,100%地完成了建设部网上统计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偿付任务,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截至2005年1月底止,施工企业上网申报的我市拖欠工程款总额为11307.24万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总额为9061.60万元。据网上2005年10月20日统计,我市共解决拖欠工程款7393.34万元,解决比例为65.39%;其中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5528.86万元,解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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