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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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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人发[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的变化,现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法中的有些方面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为此,我们对原规定作了修改补充。现将新修订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财政厅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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