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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防办关于加强“结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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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宣政办〔2005〕80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防办关于加强“结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宣政办〔2005〕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结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结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是国家立法施行的人民防空措施。为切实加强对“结建”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四部委《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55号令)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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