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防办关于加强“结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宣政办〔2005〕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结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结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是国家立法施行的人民防空措施。为切实加强对“结建”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四部委《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55号令)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