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有效打击我市煤矿违法生产和非法开采活动,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和非法煤矿,切实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煤矿生产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曲靖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曲靖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国家五部委局《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5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05)150号)的要求,有效打击煤矿违法生产和非法开采活动,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切实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煤矿生产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组织 (一)组织机构 成立曲靖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顿关闭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王喜良 副市长 副组长:李京南 市长助理 徐尤坤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杨 华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曲靖分局局长 周云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杨学辉 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杨国忠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曲靖分局 副局长: 徐兴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春碧 市监察局副局长 姚庭忠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文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